近來寫遊記時,經常提到以色列及巴勒斯坦,發覺身邊總有不少朋友,把巴勒斯坦(Palestine)及巴基斯坦(Pakistan)經常混淆,今天就讓我寫一篇巴基斯坦的舊遊記吧。
我年青時,也曾放蕩不羈,去巴基斯坦和阿富汗中間的三不管地帶,打 AK-47。射槍地點是在「部落區域」(Tribal Area) 內的 Darra 村。進入此區域,理論上是要申辦特殊通行證,但講明是三不管,我們便直接坐公車進入,只花了 PRs 15(約合港幣 2 元)。
那年是 2002 年,我們一行六人,除了我這個香港人外,還有日本人、馬來西亞華僑,也有新西蘭人。一眾人浩浩蕩蕩出發,路上當然有警察檢查站,卻完全沒攔折,公車也不停下,直開過關。路上荒蕪,經過村子,走過墳地,一小時的車程,終於看到一個較大的城鎮,名叫 Darra(全名叫 Darra Adam Khel),有美國媒體戲稱之為「槍枝愛好者的迪士尼樂園」。
這裡基本只有一條長長街道,兩邊是密密麻麻的商店,商店牆上畫滿槍管,四處都是槍店,經常聽到打槍聲。我們最初都嚇了一跳,但當地村民見怪不怪,說只是槍工廠造好槍後試槍而已。
我們想找家工廠去租槍來射,沒想到有一名巴基斯坦的警察跑過來,問:「你知不知道沒有通行證,不可以來這裡?」
我們答:「不知道。」明顯就是在裝傻。
他反問:「你們現在想怎樣?」
我們老實答:「想去打槍。」理論上打槍是違法,但這裡是三不管地帶嘛。
警察也很爽快,立即開好價錢:「Prs 100 辦通行證去參觀,PRs 600 用來買子彈。」我們說只想打槍,不用「參觀」,討價還價,最後每人付了 PRs 500(約 HK$ 69),各取得一個彈盒,有 30 發子彈。
由警察引路,走過一塊爛地,到了一座山前。我們跟著警察,一班小孩又好奇地跟著我們。山上出現一頭羊,同行朋友開玩笑說,是不是可以射山羊?警察說:「不可以啊。」然後他又認真地說:「如果多付錢,就讓你們試試射羊。」我們當然不願意無端白事射羊,警察便努力趕羊,山羊卻蠢蠢鈍鈍,趕兩步還要停一步,擾攘良久才離開。
槍是俄製的 AK-47,子彈卻是伊朗製,質量不算好,「水彈」(射不出的子彈)甚多,卻也算盡興。記得當時每打一發,「砰」的一聲,子彈殼從槍管彈出,圍觀的大人及小孩總會「嘩」一聲趕著去接,好像撿到甚麼寶物。
第一次打槍,打了很久,大家都耳鳴了,當晚回去白沙瓦。
作者簡介: Pazu薯伯伯,旅遊寫作人,為最早一批在網上連載遊記的香港人,多年來足迹遍佈歐、亞多國,在喜馬拉雅山麓、東南亞、南亞等地區生活。著有《風轉西藏》、《北韓迷宮》及去年新推出的《西藏西人西事》,分別在香港,北京及首爾出版,2016金閱獎及2017出版雙年獎得主,目前在西藏拉薩經營風轉咖啡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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